为积极推进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鼓励和支持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全球胜任力的拔尖创新人才,根据教务处2025年度本科生短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长空学院立项情况和长空学院寒暑期项目开展情况,现启动2025年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考核评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助范围
2025年度寒暑期赴国(境)外短期交流学习项目的2023、2024级航空航天类学生,以及参加教务处2025年度本科生短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长空学院立项项目的其他学院学生。
二、资助标准
1、参加教务处2025年度本科生短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长空学院立项项目的全校学生,根据现场答辩情况,按亚洲地区5000元-7000元/生,其他地区8000元-15000元/生进行资助;
2、2023、2024级航空航天类学生如参加2025年度由长空学院网站国际交流板块发布的院级国际交流项目且不在《2025年度本科生短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立项项目清单》(详见教务处网站:https://aao.nuaa.edu.cn/2025/0507/c8222a374674/page.htm)内的,可申请院级资助,根据项目考核答辩情况,由评审专家确定是否资助,资助标准及要求以挂网项目通知为准。
三、材料提交
10月10日前,申请人将以下材料电子版以以上顺序汇总发送发送压缩文件包至邮箱zhangluee@nuaa.edu.cn,文件命名为“国际交流项目名称+姓名+学号”,纸质版材料(1-2项)提交至长空学院党政办7404B。
(1)个人学习总结:包括课程学习、科研训练、心得收获等内容,字数1500字左右,并附4张以上图片;
(2)项目相关证明材料:结业证书、成绩单、获奖证书等;
(3)答辩PPT。
四、答辩安排
长空学院组织专家对资助申请人进行评审,申请人需参加现场答辩。
(1)答辩时间:10月13日16:00,地点:长空学院7号楼7407教室;
(2)答辩要求:PPT汇报形式,每人汇报5分钟左右,主要展示国际交流学习成果与收获;
(3)评审规则:根据项目成绩、科研训练成果、现场答辩、交流表现等情况,由评审专家确定资助名单和资助金额并公示。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5-52113280
长空学院
2025年10月3日